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彈指之間,一個部落客的日誌在全世界都被看見了。在這個Web 2.0的時代,「書寫部落格」已經成為現代人表達自己與認識別人的方式之一。尤其是固定在某些領域發表自己想法的部落客(blogger),在長期耕耘與累積人氣的過程中,建立起個人特色的社群,也在網路的另一端呼應匯集人氣,誰都不能忽視虛擬世界中個人的影響力。
在這些部落客、網誌、社群總體所經營出來的虛擬空間,已經不只是單純的網誌空間(blogosphere),它們更能成為意見領袖,力量足以左右社群,進而影響實體世界的消費行為,也引起一些廣告主的注意。
最高人氣 不如關鍵社群
國內部落格的發展大部分都是個人抒發生活雜感,以怡情分享為主;根據資策會市場情報中心(MIC)研究員劉楚慧在「部落客使用行為分析」報告中指出,「紀錄分享體驗」、「創意表達自己」皆是美國和台灣兩地部落客經營部落格的兩大因素,但是整體來說,美國部落客經營部落格的出發比較多元,而且有15%經營部落格的目的是在「賺錢」,比起台灣的1.6%高出許多;也就是美國部落客利用部落格來賺錢的比例,比台灣高出近十倍。由於美國的部落格發展較成熟,這項數字也值得部落客去思考:經營部落格可以是營利的一種方式。
全文請看《創新發現誌》http://ideas.org.tw/magazine/article.php?AKEY=68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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